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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研習
有關家庭教育研習:
(一)、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規定,請各級學校推展家庭教育之工作人員於本(112)年11月30日前完成4小時研習課程。
(二)本(112)年度共規劃12門課程,包括「家庭系統與轉變」、「社會環境中的家庭」、「家庭壓力與韌性」、「健康家庭的經營」、「情緒與人際互動」、「正向人際互動」、「愛戀關係與發展」、「婚姻與家庭的建立」、「家庭作息的安排與協調」、「家務工作參與」、「學習型家庭」及「家庭與社區」,請至「教師e學院」-(已併到教育部磨課師)選讀4門課程,完成4小時研習時數。
(三)https://moocs.moe.edu.tw/moocs/#/course/theme/7
★請各位同仁於11/30前完成家庭教育相關課程4小時研習後截取畫面上傳至本校雲端112學年度/輔導室/家庭教育/研習完畢畫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