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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8.01 前完成「兒童權利公約教職員研習」4小時

【重要】有關本市114年度推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兒童權利公約教職員研習,請上本局愛課網網站報名參加。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兒童權利公約實施計畫及114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教育補助款指定項目考核表辦理。
 
二、教育人員「每年」需j完成旨案研習時數至少 4小時 。
(一)學校行政人員(教職員工):兼行政職之教師、校護、工友、幹事、人事主任、會計主任...等皆應參加;約僱人員:保全、廚工、行政支援人力...等鼓勵參加。
 
(二)教師(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長期代理教師、長期約聘教練皆應參加;短期代課、鐘點教師、鐘點教練…等鼓勵參加。
   
(三)校(園)長為必定要參加之對象。


(四)研習時數核算期間:113年8月1日~114年8月15日。


三、開課日期:114年6月30日~114年8月15日。

課程網址:https://icourse.tn.edu.tw/info/10000647


研習證明請上傳https://drive.google.com/drive/u/0/folders/1pMN82YfJSDYGckNWWX1VgpGlA2b-9OA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