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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黃綉娥 - 人事會計 | 2025-11-27 | 點閱數: 17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勞動部 114 年 11 月 21 日令修正發布「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 2 條、第 9 條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11 月 24 日總處培字第 1140024603 號書函轉勞動部 114 年 11 月 21 日勞動條 4 字第 1140149019D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轉知 黃綉娥 - 人事會計 | 2025-11-27 | 點閱數: 26
主旨:檢送本校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115 學年度日間碩士班考試招生相關資訊,敬請惠予公告,並轉知鼓勵貴校所屬人員及學生踴躍報考,請查照。 說明: 一、詳細招生資訊請參閱本校招生資訊網頁: https://admission.nptu.edu.tw/index.php 二、網路報名日期: 114 年 12 月 1 日 9:00 起至 114 年 12 月 26 日 17:30 止。 三、 115 學年度考試資訊如下: (一)教育心理組:面試(免書審、免筆試)。 (二)諮商輔導組:筆試(心理學、輔導與諮商、英文)。 四、洽詢電話:本校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08-7663800 轉 31301 。 五、...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黃綉娥 - 人事會計 | 2025-11-27 | 點閱數: 15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勞動部 114 年 11 月 21 日令修正發布「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 2 條、第 9 條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11 月 24 日總處培字第 1140024603 號書函轉勞動部 114 年 11 月 21 日勞動條 4 字第 1140149019D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轉知 黃綉娥 - 人事會計 | 2025-11-27 | 點閱數: 21
主旨:本校教育研究所 115 學年度碩士班招生考試入學資訊,敬請惠予轉知所屬並鼓勵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本校 115 學年度碩士班招生考試簡章自即日起於本校教務處與本所網站開放下載,本所 115 學年度碩士班招生考試網址:https://edugradweb.ncue.edu.tw/p/406-1037-32326,r499.php?Lang=zh-tw 。 二、檢附本所 115 學年度招生宣傳海報與本校 115 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
轉知 黃綉娥 - 人事會計 | 2025-11-27 | 點閱數: 15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重申國民旅遊卡(下稱國旅卡)休假補助費與國內出差旅費之交通費應本不重複請領原則,就實際情形擇一請領,並補充說明住宿費及雜費之處理原則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11 月 21 日總處培字第 1140024368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因現行國旅卡檢核系統尚無法區分並排除公務人員出差以國旅卡刷卡墊付之交通及住宿等差旅費,為免同仁因不熟悉規定而有重複請領情事,各機關(學校)應確實加強宣導,並請同仁於確認休假補助費申請表時,對於不符合規定之刷卡消費,應主動刪減,再行辦理後續補助費申請事宜。
黃綉娥 - 教務處 | 2025-11-27 | 點閱數: 19
主旨:本基金會辦理 114 年度教職員工暨跨領域人士浪漫日月潭單身聯誼活動,敬請將本活動訊息公告並轉知貴校教職員工,逕向本基金會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活動報名日期自 114 年 11 月 26 日起至 114 年 12 月 7 日截止,一律採網路報名。 二、本基金會網站: http ://http://www.ttbf.org.tw 或輸入「台灣省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文教基金會」搜尋,各項活動僅供本基金會會員報名,未加入會員者請進入本基金會網站,完成註冊後再行報名。(加入會員程序,請參閱會員註冊教學)
轉知 黃綉娥 - 人事會計 | 2025-11-25 | 點閱數: 19
主旨:修正「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優良教師師鐸獎暨推薦至教育部師鐸獎評選要點」,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優良教師師鐸獎暨推薦至教育部師鐸獎評選要點」修正規定 1 份。
轉知 黃綉娥 - 人事會計 | 2025-11-25 | 點閱數: 36
主旨:函轉教育部函,有關曾任公立幼兒園加置照顧服務人力之年資,得否納入幼兒園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採計提敘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11 月 19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4560283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有關公立幼兒園代理教師之職前年資採計提敘,係依據「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第 9 條第 6 項規定:「公立幼兒園代理教師具幼兒園教師資格者,其提敘薪級,比照公立幼兒園專任教師之規定。」 三、另依據「教師待遇條例」第 9 條第 4 項及教師職前年資採計提敘辦法(以下簡稱提敘辦法)第 3 條第 1 項第 11 款規定略以:「本條例第 9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所定服務成績優良,...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黃綉娥 - 人事會計 | 2025-11-25 | 點閱數: 28
主旨: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5 條、第 6 條、第 9 條條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民國 114 年 11 月 12 日考臺銓一字第 11400043161 號、院授人培揆字第 11400028512 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14 年 11 月 18 日部銓四字第 1145897354 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當前少子女化及高齡化社會發展趨勢,爰修正旨揭條文,刪除申請育孫留職停薪之限制,並放寬育孫留職停薪之一次最長申請期間,以及增列薦任以下主管育孫及侍親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等規定,修正後公務人員申請育孫留職停薪,各機關不得拒絕,期間最長得至該孫子女滿 3 足歲止,以期營造更加友善之公務職場環境。 ...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黃綉娥 - 人事會計 | 2025-11-25 | 點閱數: 36
主旨:重申本局所屬學校教師差勤規定及落實差勤管理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師請假規則第 4 條規定:「教師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給予公假。其期間由學校視實際需要定之:…八、參加本校舉辦之活動,或應國內外機關團體、學校邀請,參加與其職務有關之各項會議或活動,經學校同意。」及第 15 條規定:「教師未依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請假而擅離職守或假期已滿仍未銷假,或請假有虛偽情事者,均以曠職論。」,先予敘明。 二、邇來,接獲民眾反映學校戶外教學及校外競賽等活動,教師有脫隊情形,爰重申教師於經核予公假參加上開活動時,係屬執行職務,依法應全程在場,並依指派履行所負責之工作;如未經許可擅自離隊,...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