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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送本校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114 學年度日間碩士班甄試招生相關資訊,敬請惠予公告,並轉知鼓勵貴校所屬人員及學生踴躍報考,請查照。
說明:
一、詳細招生資訊請參閱本校招生資訊網頁: https://admission.nptu.edu.tw
二、網路報名日期: 113 年 9 月 26 日 9:00 起至 113 年 10 月 11 日 17:30 止。
三、 114 學年度考試資訊如下:
(一)教育心理組:資料審查。
(二)諮商輔導組:資料審查(初試)、面試(複試)。
四、洽詢電話:本校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08-7663800 轉 31301 。
主旨:有關 113 年大台南國公營事業公務聯誼交流及健行活動業於 9 月 1 日開放填單報名,女性尚有名額,請鼓勵貴單位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2024 年國公營事業工會聯誼健行交流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活動限市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單身員工報名參加,女性報名網址為: https://reurl.cc/NlROpQ 。
三、檢附大台南國公營事業工會聯誼交流實施計畫及活動行程各 1 份供參。
一、依據本局 113 年度廉政工作計畫辦理。
二、為落實本府「清廉效率、公開透明」之施政理念,實現民眾對廉能政府的期待,爰規劃旨揭廉政宣導活動,期使同仁瞭解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適用及登錄程序,共創廉潔辦公環境。
三、宣導活動期間:即日起至 113 年 9 月 30 日止。
四、宣導內容及執行方式:
(一)遇有具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飲宴邀約或關切事件等,除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 4 點或第 7 點第 1 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另請於主動填寫「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受贈財物、飲宴應酬、關切事件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後,向本局所屬機關學校協辦...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有關本市學校差勤系統試辦加班餘數併計及勞基法以分計功能,賡續試辦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局 112 年 9 月 11 日南市教人(一)字第 1121176139A 號函(諒達)續辦。
二、查本府 111 年 11 月 8 日府人考字第 1111324311 號函略以,本府及所屬機關試辦旨揭措施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本市學校差勤系統試辦期程係自 112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7 月 31 日止,為配合本府期程,爰本市學校差勤系統賡續試辦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
主旨:函轉教育部釋示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申請留職停薪期間提前復職之理由認定及核准程序,應確依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9 月 2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36002015A 號函辦理。
二、查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5 條第 3 項規定:「前項留職停薪教師已於寒、暑假復職,又因同一事由申請於次學期開學後留職停薪者,應有不可預期之緊急情事;其認定有疑義時,得由服務學校編制內相關人員組成諮詢小組,提供意見作為核准之參考……。」第 6 條規定:「(第 1 項)留職停薪人員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應於留職停薪期間屆滿之次日復職。但其留職停薪期間屆滿前原因消滅後,應申請...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行政院函以,有關放寬公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得申請生育、喪葬補助規定如說明,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13 年 8 月 22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3400154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2 款至第 6 款,及教育人員依「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4 款、第 2 項第 4 款至第 7 款辦理留職停薪者,於留職停薪期間發生配偶生育,得申請生育補助。
三、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2 款至第 3 款,及教育人員依「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4 款、第 2 項第 4 款辦理留職停薪者,於留職停薪期間...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