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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兩岸體育交流應秉持「對等尊嚴、相互尊重」原則,並遵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兩岸體育交流處理規範」相關規定。惟近日中國大陸對我統戰行為日增,貴單位或所屬單位赴陸參賽或進行兩岸體育交流時,應注意不得參與陸方所辦全國性體育活動、大型兩岸體育交流活動或具有特定政治目的之交流活動,並對陸方主動邀約活動提高警覺(如全額免費、落地接待等),亦應注意活動目的、辦理單位、行程安排與文宣資料等,避免協助或配合陸方宣傳。
二、為協助各單位了解相關規定,運動部已製作兩岸體育交流規範宣導摺頁並公告於運動部網站(網址: https://www.sports.gov.tw/CP/5917 ),各單... 觀看完整文章
一、活動日期: 114 年 12 月 11 日至 12 月 14 日。
二、活動地點: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
三、相關資訊請參閱該會網站( http://www.soct.org.t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