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宗旨:
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為鼓勵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在學學生,不因家庭清寒或變故而失學,能在本會關懷扶助下完成教育,成為國家、社會有用之才,特訂定本辦法。
貳、名稱:
本助學金名稱定為「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助學金」,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參、助學對象及助學金額:
一、一般助學及長期助學對象: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在學學生(長期助學不包含大專學校在學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惟年滿 25 歲(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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