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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沈千又 - 教務處 | 2024-08-09 | 點閱數: 291

甄選類別、錄取名額、聘期及備註說明:

  ()類別:一般長期代理教師

  ()代理職缺:合理教師員額編制缺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聘期:錄取報到日隔天至114/07/31

  ()備註說明:

     1.主要工作性質為教專中心業務助理,上班地點:白河國小。

     2.協助辦理教育局委辦推動新課綱教師增能相關研習

     3.負責學校愛的書庫管理及圖書室業務

     4.配合學校教務處各項交辦業務

     5.課務:科任但待配課後確認

     6.具閩南語中高級認證或具英語或具資訊專長為佳。

  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二、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3.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規定之情事。

   4.英語代理教師:除基本條件外,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二)資格條件:

第 1 次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第 2 次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 3 次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第 4 次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第 5 次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三、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次公告時間:11389日(星期五)至113815日(星期四)

()公告方式: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http://www.tn.edu.tw/index.htm

       本校網站https://www.bhes.tn.edu.tw/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

()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四、報名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次、第3次、第4次、第5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https://www.tn.edu.tw)及本校網站公告(https://www.bhes.tn.edu.tw/)

   1次報名時間11389日(星期五)至113815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

   (逾時恕不受理)(假日線上受理)

   2次報名時間113817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逾時恕不受理)(假日線上受理)

   3次報名時間113820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4(逾時恕不受理)

   4次報名時間113822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逾時恕不受理)

   5次報名時間113824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逾時恕不受理)(假日線上受理)

五、甄選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報名方式

    ()日期:

    1次甄試日期    113816日(星期五)上午9時(請於上午8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2次甄試日期    113819日(星期一)上午9時(請於上午8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3次甄試日期    113821日(星期三)上午9時(請於上午8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4次甄試日期    113823日(星期五)上午9時(請於上午8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5次甄試日期    113826日(星期一)上午9時(請於上午8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請應試人員依公告時間親自至本校教務處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地點及聯絡電話:本校教務處(得採線上報名),電話:06-6852177#2012

  ()繳交證件:

      1.報名表1

      2.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影本1

      3.合格教師證(或修畢師資職前證明書)正本查驗影本1

      4.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1

      5.教學檔案資料1份(A4大小5頁以內)(可含個人檔案、教學檔案、教案等資料)

      6.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1

  ()報名方式:(兩者擇一方式)

       1.採線上報名,將以上文件掃描成1pdf檔,Emailchein0324@gmail.com,教務處將回信確認是否報名成功,相關問題亦可利用Email方式詢問。

       2.採實體報名,備妥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

六、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試教(60%)

       1.範圍:任選領域、任選單元、任選教材,可依照個人專長選定試教內容。

       2.時間:時間:每人15分鐘。

        (1)試教:每人10分鐘(第9分鐘響鈴1次,第10分鐘響鈴2次,立即結束)

        (2)教學提問:每人5分鐘(試教結束,評審委員立即針對試教內容進行教學提問,第4

          鐘響鈴1次,第5分鐘響鈴2次,立即結束)

       3.試教現場無學生。

       4.試教時提供白板及三種顏色白板筆。各類別考生一律不可攜帶自備之教具,其他個人檔案、教學檔案、教案等資料需附於報名表後,個人課本或教師用書自備。

   ()口試(40%):每人10分鐘。以教育理念、教育政策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

   ()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甄試總成績最高為90分,最低為70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七、其他資訊詳見甄選簡章附件及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