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保護
一、「五不」、「四要」防護守則
(一) 避免數位性別暴力的「五不」:
1.不違反意願:不可強迫他人拍攝或傳送影像。
2.不聽從自拍:不要聽從引誘拍攝自己的影像。
3.不倉促傳訊:傳送訊息及影像前應再三確認。
4.不轉寄私照:收到他人私密照,轉傳即違法。
5.不取笑被害:取笑或檢討被害人是更大傷害。
(二)遭遇數位性別暴力的「四要」:
1.要告訴師長:比起獨自面對,師長可提供更多協助。
2.要截圖存證:有明確的證據,有效將歹徒繩之以法。
3.要記得報警:不只為了自己,避免更多無辜者受害。
4.要檢舉對方:就算是假帳號,讓管理者依規定處理。
校外資源連結
一、 報警:由警察局協助被害人依據內政部警政署所訂「處理疑涉性影像案件作業程序」,協助被害人證據保全、查緝行為人,以及將行為人移送地方檢察署或少年法院 (針對觸法少年 )。
二、 被害人影像下架之申訴
(一)性影像處理中心 (https://tw-ncii.win.org.tw/)24 小時線上收 案 服務(不分年齡)。
(二)私 ME 專線 02-66057373 (每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10 時,全年無休)。
三、被害人其他社政資源協助被害人其他社政資源協助撥打 113 專線 (24 小時免付費求助諮詢電話小時免付費求助諮詢電話),或「社會安全,或「社會安全網-關懷 e 起來」線上諮詢起來」線上諮詢(https://ecare.mohw.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