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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4 年 7 月 22 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 1140024843 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活動由教育部體育署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協助辦理,推動山野教育種子師資培訓課程,以提供有意願推動山野教育課程學校教師強化相關知能;本案因天候因素活動延期,部份名額釋出,故進行第二次報名。
三、本次研習資訊如下:
(一)研習日期:因天候因素,延期至 114 年 8 月 16 日至 17 日。
(二)研習地點:屏東縣山林教育服務中心、桑留守山。
(三)報名期限: 114 年 7 月 25 日起至 114 年 7 月 31 日(星期四)。
(四)報名方式:
1、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課程代...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財團法人宏道運動發展基金會 114 年 7 月 11 日運動發展字第 1140000059 號函辦理。
二、本案獎勵辦法內容說明如下:
(一)運動教練類之獎項、名額及獎金額度:
1、最佳績優訓練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15 萬元。
2、最佳運科訓練實踐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15 萬元。
3、最佳全人培育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15 萬元。
4、最佳基層培育典範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15 萬元。
(二)運動教練類之獎項申請對象:競技運動教練、競技運動訓練團隊。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14 年 8 月 22 日(逾期不受理),至該會官網宏道獎專區-報名須知及書表,下載報名書表填寫並掃...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14 年 7 月 9 日藝演字第 1140300245 號函辦理。
二、旨揭中提琴獨奏新增國小 A 組及 B 組指定曲草案已預告於本比賽官網(https://web.arte.gov.tw/music/default.asp),其曲目係由命題委員出題並經電腦亂數選定。
三、上開曲目除有明顯不宜、無法購得或其他窒礙難行情形外,將以不換曲、不增曲為原則。
四、為臻周延完備,預告期間歡迎提供修正意見並請以電子郵件逕寄至音樂比賽專屬信箱 nscmusicarte@gmail.com 。
五、定案版之中提琴獨奏國小 A 組及 B 組指定曲,預計於 114 年 8 月中旬前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14 年 7 月 9 日藝演字第 1140001871 號函辦理。
二、旨揭比賽實施要點修正重點如下:
(一)明定 A 組資格及 A 組資格認定之權責單位。
(二)A 組團隊成員比例計算如遇小數點,應採用無條件進位到整數,並以正式演出人員計算。
(三)室內樂合奏(包括絲竹室內樂)候補人數調增至 2 人 。
(四)新增個人項目中提琴獨奏國小 A 組及 B 組。
(五)本比賽官網成績查詢及公告時間調整為該類組比賽結束隔日上午 10 時後。
(六)增列申訴提出時限。
(七)明定演出期間禁止攜帶含水、易燃液體及使用明火等。
三、本比賽決賽預定辦理時間,...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14 年 6 月 30 日藝演字第 1140001751 號函辦理。
二、旨揭比賽實施要點修正重點如下:
(一)第參點比賽類別第一款「臺灣台語系類(含馬祖語)」修正為「臺灣台語系類及馬祖語」,其餘未修改。
(二)第肆點比賽組別第五款教師組第一目參與人員資格含括代理、兼任教師。
(三)第伍點比賽規定第二款決賽規定第一目補充正式參賽人員定義。
(四)第柒點附則:
1、第二、三款增修報到規定、檢錄及驗證等相關程序與證明文件。
2、第九款上網逕自官網輸入帳密查詢成績時間為該類組比賽結束之隔日上午 10 時後。
(五)(增修參賽者名冊表格格式及其...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4 年 6 月 25 日南市教秘字第 1140932540 號函辦理。
二、「114 年學生暑假體育育樂營」活動於 114 年 7 月 1 日至 8 月 29 日,共辦理 10 種運動項目, 45 梯次之體育育樂營活動,俾鼓勵學生在假期從事運動休閒活動,藉由體驗運動、樂於運動、享受運動的過程中養成每日規律運動習慣,促進身體健康。
三、活動相關說明如下:
(一)實施對象:以經濟弱勢學生或有運動基本能力、體適能有待加強及未養成規律運動習慣之高中、國中、國小學生為主,如有餘額,開放其他一般學生參加。
(二)報名從即日起至額滿為止,弱勢學生免收報名費(弱勢學生身份認定,詳見活動網站),一般學生...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臺南市體育獎助金發給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申請流程:
(一)填寫申請名冊並上傳電子檔:申請名冊電子檔郵寄至 tnsport234@gmail.com 。(請以 excel 檔上傳)
(二)申請名冊核章後,併同相關審查資料依限寄(送)達本局,始完成申請程序。
三、 114 年體育獎助金申請日期自 114 年 7 月 1 日至 114 年 7 月 31 日止,請各單位務必確實就申請文件進行初步審查,並詳閱「臺南市體育獎助金發給辦法」及注意事項,逾期未申請者視為放棄,不再受理申請。
四、 114 年臺南市體育助金申請注意事項於第五條第二項第四款新增第三目事項,相關新增內容請詳閱附件。
五、檢附...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