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之D級各機關應辦事項規定,一般使用者及主管,每人每年接受3小時以上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
二、研習網站:愛課網
三、課程名稱:115年資訊安全教育訓練 (代碼 10000686)
研習完成請透過Google表單上傳研習時數證明(請使用白小Google帳號上傳):Google表單上傳
請所有同仁盡早完成研習取得時數。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2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5804168號函辦理。
二、依前揭公文說明二及「性別平等教育白皮書 2.0」短程目標,教育人員與性別平等教育業務承辦人員每學年應完成3小時性別平等教育融入教學實務之在職進修課程。
三、請於114學年度本校【教育人員】及【性別平等教育業務承辦人員】,務必於114學年度7/31前完成選讀,教育局將不定期調查各校教職員工完成旨揭課程情形。
研習網址:愛課網
https://icourse.tn.edu.tw/info/10000654
研讀完畢請將通過畫面上傳本校雲端: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psfJRIAkEUeJj_VO8HikMm3_zI9EcBca
【重要】有關本市114年度推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兒童權利公約教職員研習,請上本局愛課網網站報名參加。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兒童權利公約實施計畫及114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教育補助款指定項目考核表辦理。
二、教育人員「每年」需j完成旨案研習時數至少 4小時 。
(一)學校行政人員(教職員工):兼行政職之教師、校護、工友、幹事、人事主任、會計主任...等皆應參加;約僱人員:保全、廚工、行政支援人力...等鼓勵參加。
(二)教師(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長期代理教師、長期約聘教練皆應參加;短期代課、鐘點教師、鐘點教練…等鼓勵參加。
(三)校(園)長為必定要參加之對象。
(四)研習時數核算期間:113年8月1日~114年8月15日。
三、開課日期:114年6月30日~114年8月15日。
課程網址:https://icourse.tn.edu.tw/info/10000647
研習證明請上傳https://drive.google.com/drive/u/0/folders/1pMN82YfJSDYGckNWWX1VgpGlA2b-9OAz
依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之D級各機關應辦事項規定,一般使用者及主管,每人每年接受3小時以上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教育局公告 260415】
研習網站:愛課網
課程名稱:114年資訊安全教育訓練 (代碼 10000644)
研習完成請透過Google表單上傳研習時數證明:Google表單上傳
請所有同仁盡早完成研習取得時數。
114年度友善校園-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請至本局愛課網網站報名研習。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114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生命教育)實施計畫及114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教育補助款指定項目考核表辦理。
二、依上開考核規定校長(含園長)及教職員每學年均需參與「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研習」4小時,研習認定期間:113年8月16日~114年8月15日。
本校教師請於7/31前完成後上傳研習畫面: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oGqlNQWGs8TOF6uxrXm_vC9UIsUjNUDq
三、研習參加對象:
(一)學校行政人員(教職員):兼行政職之教師、校護、工友、幹事、人事主任、會計主任...等皆應參加。
(二)教師(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長期代理教師、長期約聘教練皆應參加。
(三) 校(園)長為必定要參加之對象。
四、研習資訊如下:
(一)愛課網開課日期:114年5月5日至114年8月15日。
(二)網址: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連結:https://icourse.tn.edu.tw/info/10000643。
五、請學校統計達成人數及達成率(含本局辦理之實體研習、其他單位辦理之研習或學校自行辦理之研習)後,114年8月20日前於本局填報網站填報號碼:21914進行填報,附設幼兒園請統一窗口由學校端填報。
11/30前完成後將完成畫面上傳至本校雲端/113學年度/輔導室/輔導主任/家庭教育研習/114年度。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LIOfco6sXBNh8cRgnD4Xb2ueRRlMl7OW
1.各級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包括所有教師及行政人員(含校長及長期代理教師),不含鐘點教師、留職停薪教師及單純執行庶務行政之工作人員。
2.請上開人員逕至「edu磨課師+」(https://moocs.moe.edu.tw/moocs/#/home),使用教育雲端帳號或縣市帳號選擇「臺南市」,使用open ID登入,選讀「學齡階段親職教育議題」及「青少年階段親職教育議題」2門課程。若上開人員已於之前年度完成上述課程,請自行另選其他家庭教育相關課程。
教育人員每年參加交通安全教育相關研習時數規定如下:核心課程研習每學年至少 4 小時
(交通部 109 年度年終視導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 安全改進方案』)
「交通安全教什麼?交通安全教育教學模組(國民小學篇)」、「交通安全教什麼?交通安全教育教學模組(國民中學篇)」、「交 通安全教什麼?交通安全教育教學模組(高級中等學校篇)」、「微型電動二輪車數位課程」數位研習課程等4部已於114年3月 3日前上架教育部磨課師平臺。
一、交通安全教什麼?交通安全教育教學模組(國民小學篇)
(一)授課對象:國小教師
(二)課程長度:1 時 31 分 39 秒
(三)研習時數:2 小時
二、 微型電動二輪車數位課程
(一)課程長度 43 分 46 秒
(二)研習時數: 1 小時
請同仁完成4小時研習後,於114/6/30 前上傳研習證明至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u/0/folders/1IYKYot-yROq9J2Whv6vyh6mYnbK3RpLU
靖娟基金會 交通安全研習專區
一、台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第八條規定:台南市政府所有員工、教師及學生均應每年參加 2小時之低碳環境教育 ,該時數得列入環境教育法之環境教育時數計算。
二、如何取得低碳環境教育2小時時數:
可到 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 或 台北E大 找尋低碳相關影片,以取得環教低碳時數。
1. 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 (優點:研習時數直接匯入申報系統,方便省事) 推薦影片請看第四點。
已有帳號同仁直接登入選課研習即可。如果帳號被停用,請於登入帳號密碼後,至註冊時填寫的電子信
箱,收取通知信,辦理帳號重啟作業;或聯繫客服協助處理。
新註冊帳號時請務必填寫服務單位代碼
新進同仁若已有帳號,請登入更改服務單位代碼為114748,您今年的環境教育時數隔日即可匯入。
2. 台北E大
註冊登入後請從 我的課程 點選 學習紀錄 ,在 時數核發專區 點選 時數核發設定 ,勾選需要,機關代碼填 395086400Y ,點選同意條款、同意確定後即可完成設定。這樣您的研習時數就會自動匯入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
在台北E大首頁,點選環境生態,就有很多低碳相關課程,選課時請注意時數加總要有2小時。
三、屬於低碳環境教育之活動或課程有:
氣候變遷、節能減碳、源頭減量、低碳蔬(飲)食、綠色生活、低碳學習、資源回收、購物袋宣導、再生能(資)源、綠色飲食、有機栽培、廢棄物處理、永續發展、永續校園、低碳(綠色)校園、全球暖化、落葉堆肥、廚餘堆肥、低碳(綠)建築、碳足跡、廢電池宣導、有機農業、低碳城市、節水節電、垃圾分類等。
四、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2025年推薦影片(見下圖):
淨零綠生活推動與實踐(1小時); 綠能特快車(1小時)。(在首頁左欄 知識競賽影片專區 點入即可見


一、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6及17-1條規定,一般勞工及新雇勞工職業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每3年至少3小時
二、 (一)實體教育訓練:可安排講師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第3項之附表14所規定之課程大綱進行至少3小時實體教育訓練。
(二)或網路課程:職安衛生數位學習平台(https://isafeel.osha.gov.tw/info/10000045) 觀看一般職安衛生教育訓練課程。網路課程可抵訓練時數2小時,惟仍須聘請一名職安衛生知能人員(校內人員亦可)講授1小時(校內實體研習預定11/20(三);另核予所屬教育訓練時數證明,請併簽到表及成果至少保存3年。
三、參加對象:
(一)學校行政人員(教職員工):校長及兼行政職之教師、校護、工友、幹事、人事主任、會計主任...等皆應參加;約僱人員:保全、廚工、行政支援人力...等皆應參加。
(二)教師(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長期代理教師、長期約聘教練皆應參加;短期代課、鐘點教師、鐘點教練…等皆應參加。
四、線上研習日期:即日起~113年11月30日,請務必完成線上2小時研習。
五、研習網址:
六、研習時數上傳網址: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q32Fq0-4tEAwhK6WHUg7CG04AvPofLgB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113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兒童權利公約實施計畫及113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教育補助款指定項目考核表辦理。
二、教育人員《每年》需研習時數至少4小時。
(一)學校行政人員(教職員工):兼行政職之教師、校護、工友、幹事、人事主任、會計主任...等皆應參加;約僱人員:保全、廚工、行政支援人力...等鼓勵參加。
(二)教師(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長期代理教師、長期約聘教練皆應參加;短期代課、鐘點教師、鐘點教練…等鼓勵參加。
(三)校(園)長為必定要參加之對象。
(四)研習時數核算期間:112年8月1日~113年7月31日。
三、開課日期:113年5月22日~113年7月31日。
四、參加對象:本局辦理之實體研習(溪南場及溪北場,詳見教育公告234174)請派員參加,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教保服務機構)教職員未能參加實體研習者,請至愛課網線上報名研習(預計5-7月陸續推出三部課程)。
五、愛課網研習網址(第一部):臺南市113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兒童權利公約 https://icourse.tn.edu.tw/info/10000561
請所有同仁 參與4小時研習,並於7/15之前上傳研習證明至雲端硬碟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u/0/folders/1KG4LaRdDjl7pjYykdlMww_A-Iq9aF8-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