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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詹佳欣 - 學務處 | 2023-04-11 | 點閱數: 62

依據統計,交通事故件數 6 成發生在路口,其中無號誌路口佔整體路口死亡人數約有 3 成 5 ,顯見路口發生的交通傷亡事故極為嚴重。交通部 111 年四季交安專案,第 4 季主題為「非號誌化路口行車安全」,宣導重點為「駕駛於路口看到『停』標誌或標線、閃光紅燈,請停車確認橫向無來車或行人,再開車」。
公路總局提醒,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11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請駕駛人依規定停車,勿影響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

 

交通部為「形塑優質交安文化」,已規劃推廣停讓文化,期藉由綿密宣導以提醒民眾並落實「停讓」行為,相關宣導素材請參閱附件。

以下宣導海報文字內容為:「大樂 GO 平安是人生最大的財富」「1 車輛行經路口要停讓行人 2 無號誌路口支道要停車再開 3 變換車道、轉彎提早打方向燈」「安全效期:永久 生命:無價」「防禦駕駛專心注意路況 不做他人無法預期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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