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26
:::
公告 沈千又 - 教務處 | 2023-07-31 | 點閱數: 654

一、甄選類別、錄取名額、聘期及備註說明:

    類別

代理

職缺

正取

名額

備取

名額

聘期

備註

一般長期

代理教師

合理教師

員額編制缺

1

1

報到日隔天起-113/07/31

五年級級任

一般長期

代理教師

合理教師

員額編制缺

2

2

報到日隔天起-113/07/31

六年級級任

一般長期

代理教師

合理教師

員額編制缺

1

1

報到日隔天起-113/07/31

一年級級任

一般長期

代理教師

育嬰留職

停薪

1

1

112/8/29-113/1/20(一學期)

五年級級任

英語長期

代理教師

懸缺

1

1

報到日隔天起-113/07/31

英語科任

  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二、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3.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規定之情事。

   4.英語代理教師:除基本條件外,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通過教育部 88年所辦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檢核者。

      (2)畢業於英文(語)相關系所者、畢業於外文系英文(語)組者、畢業於英文(語)輔系者、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且修畢各大學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英語20學分班者。

      (3)聽、說、讀、寫皆達到 CEF架構 B2(高階)級以上英檢者(含通過財團法人語言測驗中心93 年度所辦「國民小學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者」)。

    (4)經縣市政府自行培訓檢核通過並發給相關證明者。

    (5)具國小英語加註專長教師證者。

(二)資格條件:

1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4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5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6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7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8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三、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次公告時間:112731日(星期一)至11285日(星期六)

()公告方式: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http://www.tn.edu.tw/index.htm

       本校網站https://www.bhes.tn.edu.tw/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

()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四、招考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次、第3次、第4次、第56次、第7次、第8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https://www.tn.edu.tw)及本校網站公告(https://www.bhes.tn.edu.tw/)

   1次報名時間112731日(星期一)至11285日(星期六)上午9~下午4   (假日線上受理)(逾時恕不受理)

   2次報名時間11288日(星期二)上午9~下午4(逾時恕不受理)

   3次報名時間112810日(星期四)上午9~下午4(逾時恕不受理)

   4次報名時間112814日(星期一)上午9~下午4時(逾時恕不受理)

   5次報名時間112816日(星期三)上午9~下午4時(逾時恕不受理)

   6次報名時間112818日(星期五)上午9~下午4時(逾時恕不受理)

   7次報名時間112822日(星期一)上午9~下午4時(逾時恕不受理)

   8次報名時間112824日(星期四)上午9~下午4時(逾時恕不受理)

報名方式:(兩者擇一方式)

     ()採線上報名,將以上文件掃描成1pdf檔,Emailchein0324@gmail.com並教務處將回信確認是否報名成功。

     ()採實體報名,備妥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

六、甄選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報名方式

    ()日期:

    1次甄試日期    11287日(星期一)上午9時(請於上午8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2次甄試日期    11289日(星期三)上午9時(請於上午8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3次甄試日期    112811日(星期五)上午9時(請於上午8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4次甄試日期    112815日(星期二)上午9時(請於上午8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5次甄試日期    112817日(星期四)上午9時(請於上午8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6次甄試日期    112821日(星期一)上午9時(請於上午8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7次甄試日期    112823日(星期三)上午9時(請於上午8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8次甄試日期    112825日(星期五)上午9時(請於上午8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請應試人員依公告時間親自至本校教務處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地點及聯絡電話,Email :本校教務處(得採線上報名chein0324@gmail.com),電話:06-6852177-2012

  ()繳交證件:

      1.報名表1

      2.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影本1

      3.合格教師證(或修畢師資職前證明書)正本查驗影本1

      4.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1

      5.教學檔案資料1份(A4大小5頁以內)

      6.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1

      7.英語代理教師相關專長證明: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甄試當天查驗正本

      (1)通過教育部88年所辦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檢核者。

      (2)畢業於英文(語)相關系所者、畢業於外文系英文(語)組者、畢業於英文(語)輔

        系者、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且修畢各大學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

        設之英語20學分班者。

      (3)聽、說、讀、寫皆達到CEF架構B2(高階)級以上英檢者(含通過財團法人語言測驗中

        93年度所辦「國民小學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者」)。

      (4)經縣市政府自行培訓檢核通過並發給相關證明者。

      (5)具國小英語加註專長教師證者。

    ()報名方式:(兩者擇一方式)

       1.採線上報名,將以上文件掃描成1pdf檔,Emailchein0324@gmail.com並電話聯絡確定是否報名成功。

       2.採實體報名,備妥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

七、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試教(60%)

       1.範圍:

        (1)一般代理教師(六)數學康軒版六年級上學期第二單元分數除法

        (2)一般代理教師(五)數學翰林版五年級上學期第二單元倍數與因數

        (3)一般代理教師(一)國語南一版一年級上學期首冊第七課布萊姆樂隊

        (4)英語代理教師英語翰林版中高年級單元自選   

       2.時間:每人15分鐘。(第14分鐘響鈴1次,第15分鐘響鈴2次,立即結束)

       3.試教現場無學生。

       4.試教時提供白板及三種顏色白板筆。各類別考生一律不可攜帶自備之教具或其他個人檔案、教學檔案、教案等資料進場,個人課本或教師用書自備。

   ()口試(40%):每人10分鐘。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

   ()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甄試總成績最高為90分,最低為70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八、其他資訊詳見甄選簡章及報名表,如若有相關試務疑問可撥打6852177-2012Emailchein0324@gmail.com,假日將有專人回覆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