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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宜明 - 輔導室 | 2024-01-30 | 點閱數: 127

臺南市白河區白河國民小學 113 年度 1 至 6 月身心障礙學生臨僱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審簡章

一、依據:

    ()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員遴用辦法第八條規定辦理。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市)政府推動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工作實施要點辦理。

二、目的:協助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學習、生活自理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三、甄選類別:特教學生鐘點助理員

四、名額:依報名成績高低排序,錄取正取4名,備取數名。

五、報名資格:
    ()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一般生學生家長、現任本校志工媽媽優先遴選。

    ()具備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六、工作內容:依『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特教助理人員之職責如下「教師助理員:在特殊教育教師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七、任用期間:聘任日起至 113 年 6 月 30 日;經費由市府專款補助,惟當進用原因或經費來源消失時,將同時無條件解聘。

八、鐘點節數及待遇:

   () 特教班特教助理錄取人員以鐘點費方式支應,每週不超過40小時,每小時以183元計,每天服務不超過8小時,依實際核定經費作調整。

   () 受僱用人員皆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健保。

   () 錄取者經進用,應接受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之職前訓練。

九、報名辦法:

    ()日期:即日起至11326日(二)12:00截止,逾時不受理。

    ()方式:請將報名表(如附件1)、身份證件影印本、最高學歷等證明文件影印本、自傳、查詢資料同意書與切結書等資料親送本校輔導室(送件資料恕不寄還)。不接受通訊報名。

    ()報名地點:本校輔導室,地址:臺南市白河區三民路448號,

        電話:06-6852177 2043聯絡人:輔導室特教組長蔡宜明老師。

十、甄選事項:

    ()甄選日期:11327日。

    ()甄選方式:採取書面審查

    ()審查資料:報名表、身份證件影印本、最高學歷等證明文件影印本(含相關經歷、特教進修研習等)。

十一、錄取公布:11327日於網站公告並電話個別通知。

十二、遴用:

    ()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二)特教鐘點助理員如欲於僱用存續期間內辭職,應於一週前以書面通知本校,遺缺由備取遞補。

    () 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輔導室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十三、注意事項:

    ()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取消其資格。

    ()如涉及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者,將不予錄取。

十四、其他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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