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校113學年度畢業生市長獎實施計畫、市長獎申請表、積分計算申請表,詳如附件。
2.除市長優學獎外,其餘項目請於5/16(星期五)前提出申請,並附上佐證資料送各班導師初審。
3.複審會議暫定6/5(星期四)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