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校 108 學年度畢業生市長獎實施計畫、市長獎申請表、積分計算申請表,詳如附件。
2.除市長優學獎外,其餘項目請於 5/29(星期五)前提出申請,並附上佐證資料送各班導師初審。
3.複審會議暫定 6/17(星期三)審核。